你在找的那张「教育部资质」,2017 年起就不发了
国务院 国发〔2017〕7号 取消了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」这项行政许可, 原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。它是那份决定附件里的第 3 项。
所以今天再听到「我们有教育部资质 / 教育部备案」,它要么是 2017 年前拿的旧证,要么不成立。
注意这段原文的后半句:取消审批**不等于不管了**。它把监管换成了三样东西——合同示范文本、 行业自律、教育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事中事后查处。其中你能自己用上的,就是那份合同示范文本。
那现在该看什么
看合同。国务院在取消审批的同一份决定里点名要求「教育部要会同工商总局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」, 这份文本就是 GF-2016-1002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》,教外〔2016〕84号 印发, 自 2017-01-01 起实施,GF-2004-1002(同时废止)。 全文现仍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合同示范文本库,可自行核对。
三页,够用了
取消的全过程、地方停止受理的实证、以及 1999 年那部规定今天算不算数。
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读退费按四个阶段分档、受托人违约那一款、争议解决勾仲裁还是法院。
6 条查验清单每条都是你能自己做完的动作,且都标了依据出处。
常见问题
「资格认定」这项行政许可确实已取消。你听到的各种说法——认证、备案、许可——如果指的是这一项,那么 2017 年 1 月起就不再发放了。请对方说清楚具体是哪个部门、哪一年、哪份文件发的,然后自己核。
不是。取消的是事前审批,不是不管了。现在的路径是:教育、工商(现市场监管)两条线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事中事后监管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;行业组织承担自律。以及国务院点名的那份合同示范文本。
这份文本 2016 年定稿、2017 年 1 月 1 日施行;而资格认定是 2017 年 1 月 13 日才被国务院决定取消的。所以这一栏是取消之前留下的。今天任何机构在这一栏填出来的号,只可能是 2017 年前取得的旧证号,空着也完全正常。 这一栏填没填、填的什么,都不能用来判断这家机构今天合不合规——因为这个资质今天根本不存在,没有人能「有」它,也没有人能「没有」它。
不是。本站不是政府部门、不是监管机构、不是行业协会、不是认证机构,不颁发任何资质。站上每条制度口径都标了文号和政府原件链接,请自行点开核对。